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艺术学院 时间:2021-03-23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56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26名(已接收推免生17名)、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30名(已接收推免生14名)。

 

二、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1.   长:雒三桂

2. 副组长:夏进军

3. 员: 张承康、陈燕、张楠木

4. 纪委:王琦、史沁

5. 工作人员:赵灿林、陈莹

研究生办公电话:023-65678215,邮箱:cquartyb@163.com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206

 

三、复试基本要求

1. 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z.cqu.edu.cn/news/2021-03/1643.html《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

2.凡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考生请于202132609:00后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查看复试通知。我院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

3.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未进行二次划线。

 

四、复试时间及形式:

1.复试时间:331~41日,每日下午1400~18:00以系统通知时间为准。

2.复试方式:我校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

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请各位考生复试前提前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设备测试工作,以保证复试顺利完成。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复试内容权重:外国语占复试成绩的10%,专业基础占复试成绩的3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60%

4.复试内容:

外国语:主要考核外国语交流能力;

专业基础:专业知识随机抽题考核(考生在十分钟内作答);

综合面试: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工具要求:设计类学生自行准备A4复印纸3张,绘图笔等;国画、书法类学生,自行准备毛毡、毛笔、宣纸、颜料等绘画、书写工具;油画类学生自行准备8K素描纸、铅笔、炭笔等工具。

5.成绩公示: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主页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6.复试前请加入学院QQ群:645053077,该群仅用于发布信息,不用于答疑。

 

五、复试材料

请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于2021329日中午12:00前(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发送至学院邮箱:cquartyb@163.com

 

(一)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及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扫描件;

6.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汇总为一个pdf文件。

 

(二)个人能力展示材料

1.研究计划书;

2.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其中包括个人作品集、获奖、发表论文、成绩单等);

研究计划书及其他个人能力证明材料汇总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5M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录取原则

以考生初试成绩(70%)与复试成绩(30%)的加权和作为考生考试总成绩,最终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研究生院分配的招生指标,择优录取。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初试成绩更高者优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综合面试低于60分;

3)复试外国语成绩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低于60分者;

7)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七、调剂

       调剂信息以学校统一公布为准,复试另行通知。

 

八、复试费用复

150/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九、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邮箱cquartyb@163.com

 

十、其他

1.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复试录取后,学院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我院将及时在重庆大学艺术学院官网公布复试成绩,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申诉。电话:02365678215(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5678206(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邮箱:cquartyb@163.com

  未尽事宜,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相关文件通知或由艺术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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