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号)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黄晓旭、王敬丰 副组长:陈先华、李想 成 员:周正、蒋斌、赵建华、张生富、贾兴文 秘 书:周燕 2.成立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含材料加工、材料科学、电镜中心三个招生单位)、建筑材料工程、冶金工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各专业方向教授和副教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并设置秘书1人。 二、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1人,已授受录取推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1人。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材料提交 请考生于2021年3月25日18:00时前将复试系统提交的复试材料同步发送到CLYJW@cqu.edu.cn,邮件和复试材料均以“考生姓名+硕士复试材料+报考导师”的格式命名。 2.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采取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时间 2021年3月27-28日,复试具体时间按考生报考专业方向和复试系统随机确定的次序为准。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涵盖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1)英语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20%) (2)专业能力考核(含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占复试总成绩40%) (3)综合素质考核(含考核思想品德和创新精神等,占复试总成绩40%)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将延长复试时间到30分钟,加试内容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课知识为准,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 5.成绩计算及公示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由高到低分专业、分类型排序,于2021年3月31日前在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内容为准)。 以下情况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四、复试前准备 1.资格审查资料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考生的复试材料请按《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要求提交,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备考前检查。 2.设备调试 复试全过程须在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准备,保证环境光线充足,满足视频通话需求。提前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复试过程中除考生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 五、其他要求 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头饰、帽子、墨镜、口罩等装饰品,不得过度修饰妆容,头发不得遮挡面部,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视频界面须出现考生腹部及以上部位,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登录复试系统(软件)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 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屏、录像,以及对外传播。 六、调剂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将启动调剂程序,具体要求和名额以第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的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信息为准。 七、复试监督与复议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需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3.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3-65127303 4.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加入“2021年材料硕士复试”QQ群,加群时请以“考生姓名+考生类别(学硕、专硕)+报考导师”备注,以便通知后续事宜。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