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作者: 化学化工学院 时间:2021-03-22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重大校发〔202127 号)的相关规定,化学化工学院成立了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协调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按学科(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面试小组,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长:魏子栋

副组长:刘仁龙 

  员:李泽全 胡宝山  董立春 

  书:罗平  刘姗

联系方式:023-65678938

一、      原则

1 截至目前为止,学校给我院下达的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65名(其中学术型116名、专业型49名),少高和退役士兵等其他类型待定。已录取推免学术型研究生29名。另有前沿交叉研究院学术型指标7名,依托我院进行招生。

2 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

3 复试集中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两方面。学院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详见http://yz.cqu.edu.cn/news/2021-03/1642.html)),学院无二次划线。

二、      复试安排

1 我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务必提前缴纳复试费 150 /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含复试系统使用费 25 元)。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

2 复试时间: 2021327日(星期六)早8:30开始,请考生至少提前半小时进入系统候考区。

3、请考生按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1324日下午5:00前提交复试材料(罗老师,邮箱:1342683343@qq.com)。按照要求,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对考生身份进行严格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4 复试流程安排

1)准备:考生应严格按照复试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应提前准备好安静、独立、封闭的面试场所和面试设备(双机位,摄像头、耳机、麦克等),熟悉面试系统,测试网络流畅度,由于考生未进行系统测试而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故障问题,由考生承担相关后果。

2)流程:复试当天,通过复试系统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复试教师面试小组(5 人以上),核查学生身份及面试环境。

3)面试:面试时,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独自在封闭空间内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逐一单独面试,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存档,考生全程随时接受身份和环境检查,对任何考试违规者,取消复试并进行相关处理。

4)纪律: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5 复试内容

1    含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

2    复试当天,面试小组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本组试题,考生随机进入复试组答题,由面试小组组长当场拆封试题信封,传达试题内容给考生。已拆封复试试题不再重复使用。

三、成绩计算、公示及录取办法

1、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70%*初试总成绩/5+3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2、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将在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公示(http://hgxy.cqu.edu.cn),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预计公示时间为329-30日。

3、录取原则:根据专业类别,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至2位小数)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若出现“入学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如遇同分,依次按初试总分、统考科目总分进行排序。

4、体检:拟录取考生在当地符合高考体检资质的医院(二甲以上)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刘老师,邮箱:liushan1002@cqu.edu.cn),结果由学院进行认定。

5、导师分配:实行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初试前所填导师不作为双向选择依据。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6、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

2)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者;

4)违反复试规则者;

四、复试监督申诉

      1.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需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投诉(联系电话: 023-65678938),对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五、调剂

  待后续通知。

六、声明

关于任何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政策和信息发布,仅以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为准,学院有权对任何其他渠道发布信息进行追责。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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