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院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新闻学院 时间:2020-09-29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和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二、招生计划

我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为45人。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名单以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定结果为准。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天策

成员:凌晓明、郭小安、郭秀荣、龙伟、欧阳照、李成波

秘书:贾茜

四、接收基本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2021届优秀本科生,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业规划目标清晰。

五、复试安排

1.资格审核

请有意申请者在重庆大学预推免系统里报名,学院通过系统审核学生报名资料。

2.复试时间:

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科自行决定并通知进入复试的学生。

3.复试形式:

远程线上复试,具体复试安排见通知。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综合考核,总分100分,专业综合占80%,英语口语占20%

5.复试要求:

1)按照学科(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小组,负责复试综合面试评分,复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2)全程录音录像。

3)根据学校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体检。考生体检可放在拟录取后入校前体检。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7.复试结束后在学院官网公示复试成绩。

8.拟录取:学院通过“国家推免生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该系统确认是否接收拟录取,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推荐免试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大学校发(2020154号)执行。

2.推免奖学金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145)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院将按规定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申诉及咨询电话:023-65678272

邮箱:185324117@qq.com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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