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1年推免研究生(学术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时间:2020-09-28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我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招生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21级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人数为:应用经济学19名、工商管理49名;直博生不低于7名。实际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推免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成立我院2021级硕士推免生(学术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复试工作。

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杨俊

副组长:严太华、黄河

成员:张燕、但斌、刘辛、陈逢文、钱丽萍、常宝龙

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23-65103527

经管学院纪委电话:023-65112642023-65103525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1、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本科学习成绩优秀,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

1. 复试形式:视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进行复试考核。线上采用腾讯会议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线下在重庆大学(A区)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进行,具体安排见QQ群通知。

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含经济管理专业知识、经济管理综合能力、英语能力。复试总分为200分。

2. 复试时间:2020109日,详细安排见QQ群通知。

3. 根据学校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缴费方式见QQ群通知。

4. 体检:体检可在拟录取后入学前进行;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六、复试录取

1. 根据相关规定,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及格(未达到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

2. 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经复试考核合格申请者,须于20201012日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提交免试攻读直博或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学院审核后再向申请者发通知,申请人需完成待录取相关手续,并须保持手机畅通。

3.拟录取名单经推免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核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七、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大学校发(2020154号)执行。

2、推免奖学金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145)执行。

3、其他奖助金

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4、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八、申诉渠道: 023-65112642

未尽事宜由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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