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学院 2021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

作者: 航空航天学院 时间:2020-09-2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制定我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

航空航天学院2021年计划接收推免生17名、直博生3名。实际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拟录取人数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数据为准。

二、招生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面试成绩择优选拔。

三、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成立航空航天学院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万玲

副组长:姚建尧

成员:刘占芳,程乐,魏榛,陈立明

秘书:张琳

四、申请条件

(一)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二)本科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获得所在学校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五、申请程序

(一)取得了推免资格,并在重庆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http://gas.cqu.edu.cn提交报名申请。申请人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a)身份证、学生证、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原件、所在院校开具的推免资格以及成绩排名证明原件;(b)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c)其它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二)按照教育部 2021年相关文件要求,考生的体检可放至拟录取后入校前体检。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三)凡是获得推免资格,并通过面试的学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我院的相关专业。

六、面试及录取工作

学院按专业成立面试考核小组,负责面试评分环节,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面试小组在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试工作。

(一)面试

1. 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申请者(含校内自推的推免生、校外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均须参加面试。通过重庆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资格审查合格同学请在930日前以“申请专业+实名”的命名方式加入2021航空航天推免生面试qq群(723740158)。面试时间安排将在qq群内通知。

2.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每人收取面试费150元。

3. 我院将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面试,请各位考生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面试。请考生自觉履行保密义务,面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面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4. 面试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英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占30%,专业综合占50%,英语听力口语占20%

面试总成绩=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50+英语*20

面试着重考察申请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专业综合知识和外语水平。

(二)录取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1. 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面试总成绩、专业基础、综合专业、英语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视为面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经面试考核合格申请者,须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学院向面试合格申请者发通知,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畅通,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的原则,及时处理,额满为止。

4. 面试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10天。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上报教育部审查。

七、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按照《关于印<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大学校发(2020154号)执行

(二)推免奖学金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145号执行

(三)其他奖助金

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其它事项请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本细则由航空航天学院制定,未尽之处,由学院负责解释。

八、申诉渠道 

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在面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

申诉电话:023-65102523     邮箱:1123390265@qq.com

欢迎各位优秀学子到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学习深造!

          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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