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药学院 时间:2020-06-08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82号)文件精神,药学院成立了2020年工程博士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制定药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贺耘

成 员:凌明,闫海龙,张敏,周余斌

秘 书:陈雪

二、工作安排

1我校统一采用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考核,采用教育部学信网的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对考生进行单独面试。

2、报名、考试费共计200/人,如已在教育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再收费,未缴费考生请于613日前完成缴费,可以使用远程缴费方式,详询曹老师:023-65678454

3、考核时间:工程博士 613日(周六),早900,具体请咨询报考导师;报考药学院的博士生请加QQ群:1093671080 (2020年药学院考生群)

三、考核安排

1、流程安排:

1)流程:考试当天,通过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系统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复试教师面试小组(7人及以上),核查学生身份及面试环境后面试。

2)面试时,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原件,独自在封闭空间内进行面试。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逐一单独面试,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 30 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存档,面试小组全程可随时对考生进行身份和环境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中途有违规者,取消复试,并根据考试违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考生应严格按照复试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由于考生未进行系统测试而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故障问题,由考生承担相关后果。

4)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2、考核内容:采用开放式考核方法,主要从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方面进行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成绩计算、排序规则、公示

1)成绩计算:考核成绩分为四部分(科目):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各科目及总成绩满分按 100 分计。考核英语成绩只按照合格或不合格区分,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30%+综合能力×40%

2)工程博士由学院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综合能力成绩高低排序;若仍相同,按照专业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3)若考生的四个科目中任何一科或总成绩考核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均视为考核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4)考核结果将在药学院网站公示。

四、考核工作监督

1学院的研究生考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都需认真

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博士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在考核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投诉(纪委联系电话:023-65678452),对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

3、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8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23-65678470

                                                 重庆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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