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68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制定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复试资格分数线 生命科学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分数线与学校分数线相同。 二、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下达我院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37名(其中已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2名),总名额以学校最终下达的名额为准。 三、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卓光俊、李正国 副组长:张泽、夏松 成 员:夏玉先、庞珊珊、林正红、罗忠、邓伟、曹月青、金凯、彭国雄、杨爱民、吴海波 秘 书:成玉林、王永川 四、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采用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线上进行复试。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 五、复试时间及流程安排 1. 考生应于5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学院邮箱和系统,详见《重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http://yz.cqu.edu.cn/news/2020-04/1494.html),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复试前,在学院纪委人员的监督下,学院工作人员将考生随机分成两组,每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同时复试题也随机分配到每一位考生。不同考生复试题难易程度相当。 3.远程复试时间:5月14日上午8:30,考生通过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进入线上候考室,等候复试通知。 2020年5月14日上午9点,复试正式开始。 4.远程复试当天,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独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面试。学院对考生进行身份和环境检查,一经发现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复试资格。 5.复试开始和结束有明确指令,不能无故中断,确因网络导致的面试中断须重新换题后再进行。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涵盖外国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突出对专业素质、创新精神以及思想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面试时间每位考生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力加试,适当延长复试时间。 七、成绩计算和排序 复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为复试各项成绩加权之和。其中现场面试占比50%,研究计划书占比50%。复试成绩在总成绩的占比为30%,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在总成绩的占比为7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参考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生物化学)成绩、初试英语成绩进行录取。 八、成绩公示 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学院按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拟录取。 九、复试监督申诉 1.学院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在复试成绩公示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申诉渠道: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纪检工作电话023-65678490。 十、复试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当地符合高考体检资质的医院(二甲以上)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结果交学院认定。学生入学时在校医院进行复检。 十一、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2)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复试研究计划书低于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十二、其他 1.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68号)相关规定执行。此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492。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