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时间:2020-05-02


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及重庆大学《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68号)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公平、公正、规范复试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

学校下达我院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指标数为40名(不含专项)。目前已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共18名,其中已接收中国语言文学10名,中国史5名,政治、经济与法律3名。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飞

成员:曾佐伶、胡佳、李放春、袁敏、潘家恩、钱锋、慕容浩

秘书:夏璐璐、肖文芳

四、复试时间及形式

1、复试时间:2020年5月14日

2、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全面考查思政品德、创新能力、外国语、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2、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加试科目应与报考学科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

3、复试时间每位考生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逐一单独面试。同等学力复试时间可适当延长。

4、复试采用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复试系统”线上进行复试。

(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和场所。面试时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独自在封闭空间内进行面试。学院对考生进行身份和环境检查,全程可随时检查考生所在环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复试材料提交

考生应于5月8日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要求和格式见附件1);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扫描件;

8、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在5月8日前同步发送到学院邮箱:gyy65102006@163.com

七、资格审查

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成绩×100%。

2、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3、排序办法:按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拟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分进行排序。

4、成绩公示时间:复试结束后一周之内。

九、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

十、加分申请

按照学校研究生院通知执行。

十一、体检

按照学校研究生院通知执行。

十二、其他

1、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三、监督与申诉

复试成绩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

1.复试咨询电话:(023)65102009

2.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076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2020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