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
生物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 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生物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招生方式与招生计划 (一)招生方式: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博士研究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机制,招生过程分申请材料审核、初试和复试三阶段进行。本院招生类型主要有以下两类:1、普通招考: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机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硕博连读:申请人仅限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申请-考核”机制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流程和要求,以研究生院培养办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二)招生计划: 2019年学校下达生物工程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4名(其中,已招收直博生人数1人)。 导师招生名额分配根据“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重大校生物[2016]03号文,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了每名导师本年度招收博士生的指标,现已经公布。报考的第一志愿导师受名额限制,考生可以在4月8日前向学院提出更换第一志愿报考导师的书面申请(可快递至学院)。 二、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普通招考”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学校要求。 三、复试及录取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落实导师的招生自主权,确保生源质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复试及录取工作 (一)生物工程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贵学 副组长:霍丹群 郭兴明 成员: 蔡开勇 侯文生 田学隆 郑小林 王伯初 宋关斌 王远亮 陈国平 王翔 罗阳 杨迎伍 刘鹏 (二)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霍丹群 (联系电话 65112673) 成员:石轶松 胡功玲 段军睿 (联系电话65102508 ) 王欢 (65112451) (三)复试内容: 对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等两种招生形式的考生进行统一考核。按照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面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1)专业基础:专家组通过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学位论文及评阅意见、发表论文、在校成绩、攻读博士研究计划书、专家推荐信等)中掌握学科相关知识、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进行考查,并给出成绩。满分100分。 (2)专业综合:专家组通过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学位论文及评阅意见、发表论文、在校成绩、攻读博士研究计划书、专家推荐信等),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查,并给出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体格)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每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要有现场记录、成绩、评语和明确的录取建议(建议录取或建议不录取)。 确保复试考试程序规范,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考试结果负责。 (四)考生的最终考试总成绩: “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初试外语×权重(10%)+专业基础×权重(30%)+ 专业综合×权重(30%)+面试成绩×权重(30%)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硕士英语学位课成绩×权重(10%)+专业基础×权重(30%)+ 专业综合×权重(30%)+面试成绩×权重(30%) 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外语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面试、总成绩等信息将于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五) 导师招生名额分配: 根据“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重大校生物[2016]03号文,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每名导师本年度招收博士生的指标,现已经公布。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情况考核不符合《重庆大学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导师,将暂停其招收博士生资格。 (六)录取程序: 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导师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等两种招生形式的合格考生进行综合考察并参考最终考试成绩后录取考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学院下达指标。导师向学院提供书面录取意见,对不予录取的合格考生也需要提供公正、客观的不录取理由。 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并由学校公示。 五、复试安排 (1)申请材料: 需要补充发表论文等能力证明材料的考生可在在4月8日前补交。 (2)报到:所有考生(普通招考考生需达到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于4月11日(星期四)上午8:30-10:00在生物工程学院A区214室报到。复试费:100元/每人。 (3)复试时间安排: 面试:4月11日(星期四)下午13:00开始 所有考生参加面试(具体安排报到时通知) (4)体检: 复试考生于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上午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空腹到我校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本校应届考生以及硕博连读考生不用体检)。 五、 复试监督及复议 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秘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5102508 监督电话:023-65112451 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