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机制,招生过程分为申请材料审核、初试和复试三阶段进行,三个阶段都是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1.普通招考: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机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申请人仅限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申请-考核”机制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流程和要求以研究生院培养办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二、招生小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永端 院 长 (023-65103001) 副组长:柴 毅 副院长 (023-65102481) 监 督: 余 嘉 副书记 (023-65112732) 2.招生工作小组 秘 书:甘思源 谭觅 孙文 (023-65102481) 三、招生指标 我院招收“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等各类招生形式指标共计17人。 四、复试 “普通招考”和 “硕博连读”等各类招生形式须同时复试,“普通招考”初试成绩需符合学校分数线要求。复试费用100元/人,复试费交至学院。 1.复试时间安排 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30报到(A区主教1906) 4月10日(星期三)下午、4月11日全天综合面试(学生分组及时间地点在4月10日报到时见通知); 2.复试内容 复试以面试考核为主;主要考核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以及综合素质能力等。 1)考生用PPT介绍个人简历、硕士论文或主要科研工作及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专业方向及初步研究计划等;(10分钟) 2)英语应用能力(口语) 3)考生专业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问答等。(10分钟) 3.复试分组 复试工作由若干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家组成。复试有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 4.最终成绩算法 普通招考的初试成绩不计入入学总成绩。 入学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30% + 专业综合成绩×20% + 综合面试成绩× 50% 五、公示 2019年4月13日在学院网站上按要求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指标分配方案,根据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申请材料审查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以及最终考试总成绩任一不及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咨询:甘老师 (023-65102481) 申诉:余老师 (023-65112732)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主教1910办公室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动化学院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