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原则 1.2019年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申请—考核制”考生入学考试初试英语成绩须满足重庆大学初试成绩合格线要求(合格线将于4月初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3.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同时参加本次复试。 二、招生计划 2019年学校计划下达电气工程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53人(其中,已接收直博生8人)。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与学校的具体要求,学院成立了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组 长:李 剑 副组长:周 林 成 员:孟繁琦 张淮清 李辉 周念成 姚陈果 杜雄 卢伟国 秘 书:沈 晗 复试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四、复试与录取工作 1.报到安排 所有考生于本专业复试当天前往第六教学楼3楼6321室研究生办公室报到、缴费。 2.复试安排 (1)复试安排在4月8日—12日进行,各专业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学校初试分数线划定后另行通知,届时请见电气工程学院网站。 (2)复试费:100元/人。 (3)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以面试考核为主。考核内容主要为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以及综合素质能力等。专业基础主要考核数学、物理、电路、电磁场、信号、电子技术、自控等电气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主要考核对拟报考方向的专业知识以及交叉学科的知识,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志趣、科研素质。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学术背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以及综合素质能力。学术背景采取PPT汇报形式,即就自身学术水平、代表性研究成果、攻博期间拟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等进行介绍(5分钟以内)。 (4)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录取方案 学院将依据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最终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最终考试总成绩 = 专业基础成绩×30% + 专业综合成绩×20% + 综合面试成绩× 50% 注: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 五、其他说明 1.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以及最终考试总成绩任一不及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2.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拟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招办统一公示,并报市招办、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3.由重庆大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4.此次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 5.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交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111935。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19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细则由电气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气工程学院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