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作者: 时间:2019-03-27

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相关文件的规定,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卓光俊、李正国

副组长:夏松、张泽

成  员:夏玉先、罗忠、曹月青、吴海波

秘  书:王永川

二、招生人数

目前学校下达我院招生录取计划数如下:

全日制学术博士招生名额6名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安排

(1)笔试(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

时间:4月1日下午3点-5点

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楼LA106

(2)综合面试

时间:4月2日上午9点开始

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楼生命科学学院LB101/103

2.其他要求

考生复试时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硕博连读考生还需带学生证。另,请考生在4月1日上午9:30-11:30将复试费100元/人交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楼生命科学学院LB113室。

3.录取工作

我院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未达到我校初试分数线者、单科成绩不合格者、总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成绩公示及计算办法

我院将在4月上旬在生命科学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初试合格线,未达到初试合格线考生复试成绩无效。

五、复试监督与申诉

复试全程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678492

本细则由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庆大学2019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