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19年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刘清才 副组长:杨长辉、黄光杰 成员:蒋斌、周正、赵建华、刘芳、张生富、龚七一 秘书:周燕、冉昊林 2.成立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加工、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和建筑材料工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各专业方向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成员不得少于5人,并设置秘书一人。 二、招生计划 2019年计划招收学术型博士生64名(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目前已有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学生2名。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为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 复试综合面试形式进行(包括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并对考生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外国语能力、思想政治素质等综合能力进行测试,考生可采用PPT进行陈述。 四、入学成绩计算 1.普通招考 入学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30%+复试成绩×70% 2.硕博连读 入学总成绩=复试成绩×100% 五、成绩公示 入学总成绩将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公示。 六、体检 考生携带一寸照片1张,空腹到重庆大学A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本校应届考生以及硕博连读生无需体检。 七、复试监督与复议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需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将严肃查处。 2.公示期间提出的考生申诉,由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纪委对申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若考生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3.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申诉电话:023-65127303。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