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法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一、 招生形式与招生计划 1、2018年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设有普通招考(含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招生。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030100☆法学 10 01 法学理论 02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4 民商法学 06 刑事诉讼法学 07 经济法学 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9 国际法学 10 新闻法学 11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z1 知识产权法 01: 陈锐 贾焕银 02: 翟翌 04: 宋宗宇 袁文全 06: 佀化强 07: 胡光志 靳文辉 08: 陈德敏 黄锡生 秦鹏 唐绍均 09: 曾文革 杨署东 10: 董天策 齐辉 杨秀 11: 庞永红 z1: 齐爱民 ①1101英语或1103日语或1105法语 ②2287法学基础 ③3451法学专业理论 各报考研究方向考试内容不同,请考生在作答时认准自己的考试方向,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答题;选错方向答题、本人报考方向未做题的不得分。各方向考试内容详见法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报考法学博士各招生方向初试考试内容” 。 2、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我校实行指导教师限额招生,招生总数包括硕博连读招生、普通招考等。由于招生指标有限,部分导师将不能招收博士生。请各位考生在网上填报学院、专业、导师等信息之前,及时与学院及导师联系,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酌情决定是否选报该专业及指导教师。 二、报名程序及条件 1、公开招考招生,报名条件、报名程序、考试方式、考试要求等请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http://yz.cqu.edu.cn/view.php?nid=1050 2、“申请-考核制”考生除符合招生简章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已获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书; (二)遵纪守法,政治表现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且成绩优异; (四)外语通过六级或六级以上考试,或具有相当外语水平; (五)至少在CSSCI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法学学术论文。 3、硕博连读考生,按照《关于开展重庆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中相关条件及程序申请。硕博连读申请者无需现场确认,免初试,于2018年3月23日前按照通知中要求,提交书面报考材料到法学院113办公室。 硕博连读考生除满足上述通知中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在校硕士生(但少数民族骨干生、单考生等除外),且已经缴清硕士期间的全部学费; (二)已获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书; (三)遵纪守法,政治表现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且成绩优异; (五)外语通过六级或六级以上考试; (六)至少在CSSCI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法学学术论文; 三、考试时间安排 (一)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需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要求材料交到法学院113办公室审核,材料齐全且通过审核者,缴纳初试报名费200元/人至学院,方能参加考试。 (二)入学考试 1、初试 (1)学校组织考试科目:外国语(仅针对公开招考考生,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 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9:00-12:00 (2)学院组织考试科目: 外国语(仅针对“申请-考核制”考生),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9:00-12:00 法学基础,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14:00-17:00 法学专业理论,考试时间:2018年3月25日09:00-12:00 2、复试 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要求,复试(面试)的时间在4月20日~5月14日之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外国语听说测试;本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科研成果展示。复试时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研究计划。 复试费100元/人,于复试开始前收取。 具体复试安排及教室复试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法学院网站最新招生信息。重庆大学法学院网址:http://law.cqu.edu.cn/ 四、联系方式: 法学院113教务办公室,陈老师,023-86661067; 报考新闻法学的考生,请与新闻学院联系,联系方式:023-65678272; 报考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考生,请与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联系方式:023-65106209。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