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8-03-06

    依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贵文

副组长:严薇、竹隰生

成员:任宏、申立银、杨宇、叶堃晖、葛毛毛、周滔、徐波、向鹏成

秘书:向鹏成

二、招生方式

1、硕博连读:指从我院(或学校相关学院)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全日制学术型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流程和要求以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2、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我校普通招考招生采用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三、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839900—12001430—1730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地点

重庆大学B区管理工程楼311办公室

3、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工作流程

第一步:考生到311办公室提交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材料,接受审核。

所有考生须通过审核并收取以下材料: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查验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审核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及各类认证原件,收复印件:

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审核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审核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

已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审核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该认证书的编号全称教留服认**[****]****即为报名时网上填报的硕士学位证书编号)

祖国大陆2018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此类考生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并在入学前补交),须审核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开具同意报考并注明为非定向培养考生的证明原件。

专家推荐书(至少二份,放入录取考生人事档案)、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生除外)、体格检查表(县市级医院出具)

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可不交)

申请-考核制考生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补充审查材料如下:

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与目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体检不合格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硕博连读申请者无需现场确认,综合面试等费用按学院相关要求执行。申请者将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书,连同两份报考重庆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交至学院311办公室,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8320

第二步:通过审核的考生交纳初试考试费200.00元。通过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并交纳了初试考试费的考生如果没有参加考试,所交费用不退。

四、入学考试

1、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方式分为学校组织考试和学院组织考试。

公开招考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申请-考核制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外国语考试(限英语)。

2、学院组织考试科目

(1)外国语(仅针对申请-考核制考生)

(2)专业基础课(针对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

(3)专业课(针对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

(4)复试(针对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所有考生)

3、初试科目及时间试安排

笔试考试时间:2018324-25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324日上午,1101英语(仅限申请考核制博士)

324日下午,220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325日上午,3306建筑技术经济

五、命题、评卷及初试成绩公示

1、命题、评卷等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4号)等文件。

2、初试成绩公示

学院在201849日前按要求公示考生初试成绩(公示要求符合研究生院的规定)、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及复试具体时间等。

六、复试与录取工作

学院在2018420日前,制定并公布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接收硕博连读人数和直博生人数)、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程序、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比例、复试合格的要求、成绩公示时间、申诉渠道和录取等相关内容。

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00元。每生复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复试应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不含应届生)、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体格)等方面进行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重庆大学要求规范复试程序,必须有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及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存至该生结束学业。在复试现场须张贴《重庆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纪律》。

复试结束后,对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确定考生的最终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初试权重+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复试权重

参加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的考生的复试权重50%申请硕博连读的我校在读硕士生复试权重100%

20185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按要求公示考生综合成绩。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安全、有序的原则。

    根据报考人数和学科发展,分配各学科和各类别的招生指标数,各学科和各类别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实行双向选择。按第一志愿报考导师优先,有指标的条件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数排名靠前但报考的第一志愿导师受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导师。

拟录取名单须经招生导师网上录取确认(导师录取两个及以上博士生时,还须在研究生录取系统里明确博士生助学金等级及排序)

201868日前,在MIS系统中打印拟录取名单汇总表,经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按要求公示无异议,且录取数据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此次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考生的试卷和报考材料保存至该生结束学业,未被录取的考生试卷和报考材料保存一年,所有考生参加复试的记录和录音录像材料由学院妥存至学生结束学业。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请假说明。请假获批流程和要求以研究生院培养办相关文件通知为准。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

 联系电话:023-65120848

 

 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4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