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016年版)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对每一位考生的基本要求。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报名时点击同意后即视为认可)。请每一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郑重签订。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提交真实、准确的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