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原机械工程学院)博士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原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院(原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录取原则 2021年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原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学校计划下达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原机械工程学院)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计划名额为48人,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21人。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与学校的具体要求,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考核与录取工作。 组 长:罗均、陈晓慧 副组长:汤宝平、樊玮 成 员:刁宇翔、贺岩松、胡建军、曹华军、刘飞、陈锐 秘 书:孙跃芳、王丁一 电 话:023-65106174 四、考核小组 根据报考人数成立若干考核小组,每组由不少于7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录取工作。 五、考核工作安排 1. 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我院将主要采用教育部招生考核远程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的要求进行,遵守相关保密和回避制度,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请各位参加考核的同学备注实名尽快加入复试工作QQ群297154599.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考核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请考生同时注册腾讯会议、QQ视频等以备用。 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保证面试时两个摄像头的双机位配置。 1)面试时间: (1)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录取考核安排在5月15日进行,上午9:00开始。 (2)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录取考核安排在5月16日进行,上午9:00开始。 请考生自觉履行保密义务,考核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考核相关内容和信息。 2) 公示成绩: 所有类别考生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 2.考核内容 考核成绩分为四部分: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各科目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总成绩为以上四部分成绩加权之和。每位考生合计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英语: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阅读理解和口语交际能力,独立面试,面试时间6分钟/人。该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20%。 2)专业基础: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研究计划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专利、获奖等情况等),对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及已具备的科研基础水平进行考查。该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15%。 3)专业综合: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展示(用中文进行个人学科背景、博士研修计划等介绍),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重点针对考生的博士研究计划,对考生的专业认识与深度、科研素养、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方面进行考查。该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5%。 4)综合能力:结合考生在专业考查面试环节的表现,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仪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进行考查。该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10%。 请考生务必整理发送一个命名为“2021学术博士考核材料+考生姓名”或“2021工程博士考核材料+考生姓名”的ZIP压缩包文件,包含两个文件,分别为1、PDF(反映相关专业基础的材料);2、PPT(内包含个人简介、代表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到指定邮箱:598434497@qq.com(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1年5月12日下午6:00前)。 六、考核总成绩及合格考生 1、总成绩=英语×20%+专业基础×15%+专业综合×55%+综合能力×10% 2、考核小组各位评委独立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剩余的取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录取总成绩。 3、考核合格考生 综合考虑学校下达的学术博士招生人数48人、以及报名参加考核的学术博士考生人数129人,学术博士考核合格考生人数设为80人,根据学术博士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考生,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院制定的录取规则(见第七部分)从学术博士考核合格考生中进行差额拟录取学生。 全日制工程博士考核成绩合格即为考核合格考生,分专项分别依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不能跨专项录取,专项名额用完为止。 注:若考生考核总成绩分数完全相同,则按专业综合分数的高者排前;若专业综合分数也相同,则按英语及专业基础的分数之和高者排前。 考核总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考核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内从考核合格考生中进行差额拟录取。 2、依据学校下达给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原机械工程学院)的博士生招生指标测算方法和重庆大学一流博士培养要求,制定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原机械工程学院)导师指标分配办法,将导师分为三类:有明确指标的导师、竞争指标的导师和无指标的导师。考生可以咨询所报考的导师了解所报考的导师的招生指标情况。 3、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导师优先,有指标的条件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数排名靠前但报考的第一志愿导师受名额限制,或未被导师选择,无法录取的考生在有剩余招生名额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调剂导师,具体见分批录取细则。 4、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分批录取原则。 考生按考核总成绩高低依次被有明确指标或有竞争指标的导师选择(该导师为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导师),是否录取该生由导师自主确定,同一批次导师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只有一个录取名额,有2个录取指标(有明确指标或有竞争指标)的导师在第一批次有两次录取机会。有明确指标的导师在同一批次中优先选择。 具体分批录取细则如下: ①第一批次录取:按考生考核总成绩高低次序被导师选择。有明确指标或有竞争指标的导师按各自指标限额录取学生,学院总指标用完即停止选择。 ②学院在有剩余指标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批次录取:按考核总考生成绩高低次序,考核合格的学生可以申请调剂导师。 5、相关说明 ①总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他(她)所报考的导师未录取他(她),该生只能降到下一批次再次被选择; ②有明确指标的导师如果没有合格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他可以在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中选择。 6、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分专项分别依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不能跨专项录取,专项名额用完为止。 7、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考核成绩公布5日内进行书面申诉。申诉电话:023-65106392。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细则由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原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