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强 副组长:潘良明、孙宽、邓扶平 成 员:冉景煜、李俊、朱恂、刘朝、陈蓉、李夔宁 秘 书:曾理、包健 每个考核小组由至少7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一半以上专家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对考生进行全面真实的考核并给出考核成绩。考核小组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下开展考核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学校计划下达我院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30人(已接收直博生3人);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14人。 三、考核时间、方式及内容 1、考核时间 2021年5月13日-23日。 2、考核方式 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由各考核小组组织。 重庆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考核形式统一为网络远程考核,采用教育部学信网的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系统操作及使用说明请详见“教育部学信网关于系统操作说明”(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考核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有关考核内容和信息;若有上述行为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综合能力等,主要涉及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 考核分为考生自述和综合问答两个部分,主要包括: (1)考生自述:主要采取PPT汇报形式,包括个人简介、代表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等(时长10分钟以内)。 (2)英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问答。 其中,专业基础考察考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的水平;专业综合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能力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全程录音录像。 四、考核录取工作 1、录取方案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考核成绩完全相同,则按专业综合成绩的高者排前。 考核成绩不满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核成绩算法 考核成绩(百分制)=英语成绩(百分制)×10%+专业基础成绩(百分制)×40%+专业综合成绩(百分制)×40%+综合能力成绩(百分制)×10% 五、其他说明 1、由重庆大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2、此次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 3、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示与考核监督 1、考核成绩于2021年5月28日前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4、学院申诉电话:023-65102471。 七、本细则由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