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2021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制定我院2021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严薇、刘贵文 副组长:周滔 成员:陈兰、叶堃晖、向鹏成、毛超、洪竞科 秘书:陈杰 2、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个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各考核小组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开展考核工作。 二、招生指标及招生方式 我院通过“申请-考核制”进行招生,2021年学校下达我院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18名,该招生指标为招收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类型博士生的总指标。已经招收直接攻博3名,其余15名将用于招收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博士生。 三、参考资格 已按照《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关于2021年博士招生考生申请材料提交的说明》(网址:http://www.msre.cqu.edu.cn/info/1128/6018.htm)提交申请材料、并在2021年4月23日前收到“材料审核合格”邮件回复的考生均有参考资格,我院不再以任何其他方式单独通知考生。 四、考核安排 1、考核形式 (1)我院采用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考核(https://bm.chsi.com.cn/ycms/stu)。 2、考核内容与考核时间 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着重对申请人的英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其中,第一阶段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第一阶段考核科目为百分制,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第一阶段考核。 (1) 第一阶段考核,科目为“英语综合运用能力”。 ①考核时间:2021年5月9日上午9:00开始。 ②具体安排:见附件1《管科学院2021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一阶段考核说明》。 ③我院将在5月12日左右在学院网站公布第一阶段考核成绩结果,达到合格线(大于等于60分)的考生具有第二阶段考核参考资格。第一阶段考核为合格制,成绩不计入最终总成绩。 (2) 第二阶段考核,科目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各科目总分均为100分。 ①考核时间:2021年5月16日上午9:00开始。全天分组进行综合面试,具体面试分组以及各组面试时间安排,面试前另行通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②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方式:申请人以口头汇报的形式向专家组介绍本人已有的工作基础和学术理论基础(包括对学习工作经历、承担工程项目情况、发表论文、所获专利以及其他工程创新成果和研究业绩的介绍)并对攻读博士期间拟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进行陈述,同时接受专家组对专业基础知识、学科方向专业知识的考察。 ③综合能力考核方式:专家组对申请人的英语听说能力、基本素质、创新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问答。 3、成绩计算与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最终总成绩计算规则:最终总成绩=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30%+综合能力×40%;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录取规则:以最终总成绩为依据排序,由高到低在学校下达招生指标内进行选拔录取;最终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能力成绩排序;综合能力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实行双向选择。按第一志愿报考导师优先,有指标的条件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数排名靠前但报考的第一志愿导师受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导师。 (4)考生最终成绩将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最终总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第二阶段考核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实行复议制度,若公示期内考生对相关结果有异议的,一律报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复议。申述电话:023-65124740。 3、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3-65120851。 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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