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环境与生态学院 时间:2021-04-20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领导小组成员

   长:何  强  蒲清平

副组长:宋福忠  高  微

  员:吴正松  杨永川  时文歆  陈猷鹏  卢培利  李  宏

  书:王岳川  郝梦冰

二、报名及材料审核

(一)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重庆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 硕博连读考生报名条件详见关于重庆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相关文件通知。

(三) 申请材料审查

根据我院《关于环境与生态学院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材料的相关说明》与《关于环境与生态学院2021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材料的相关说明》的具体要求执行。

 三、考核规定

(一)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于2021年513日进行,不同考生具体考核具体时间随机确定,请考生提前查看相关规则。

(二)考核形式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我院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具体要求见附件1复试系统使用说明。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核内容

通过面试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英语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他各科目及总成绩满分按 100 分计。每名考生考核面试时间原则不少于30分钟。

(四)成绩计算

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30%+综合能力×40%。

英语考核:合格考查

思政考核:合格考查

(五)成绩结果公示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考核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入学考核成绩。公示网址:http://huanjing.cqu.edu.cn/。预计公示时间517之前,公示3个工作日。考生如对考核成绩持有异议,可在成绩公示期内进行成绩复查和申述。

四、录取原则

研究生院分配给我院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学术型博士27名,工程博士11名,已招收直博生1名。学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考核成绩分数分专业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英语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五、公示与录取

按照招生工作流程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按要求公示无异议,且录取数据经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成绩复查和申诉

1. 考生如对考核成绩持有异议,可在成绩公示期内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学院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成绩复查,如存在问题,会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2.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投诉电话:023-65126160(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5123400(学院纪委办公室);邮箱:hjyjs2019@163.com。

未尽事宜遵照学校“《关于做好2021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环境与生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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