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38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如下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细则。 一、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俊 副组长:严太华、但斌 成员:张燕、刘辛、陈逢文、郁培文、钱丽萍、常宝龙 职责: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以及考核录取工作政策的解释与争议问题的处理等。 考核录取领导小组负责人联系电话:023-65103527 经管学院纪委电话:023-65112642、023-65103525 二、学院审核材料时间 重庆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出,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选拨机制,申请材料审核阶段和考核阶段都是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学校统一规定,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复试工作小组将组织专家对考生邮寄到我院且形式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将进入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环节。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官网发布。 三、博士研究生考核科目 1. 外语考核:科目为《英语》,100分 2. 专业基础,科目为《西方经济学》,100分 3. 专业综合,科目根据报考专业不同选择专业综合科目,100分: ① 报考应用经济学专业的博士考生在《投资学》和《计量经济学》两门课程中任选一门; ② 报考工商管理专业的博士考生在《管理学》和《运筹学》两门课程中任选一门。 4. 综合能力测评,100分[含考生攻博期间研究计划展示与提问、考生综合能力评价(专家组从考生已有的科研训练、科研成果、本硕期间学习成绩和竞赛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判)两部分各占50%。] 四、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1. 考核方式 我校统一采用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考核。 2. 时间安排 2021年5月11-12日 8:30-12:30、 13:30-17:30 五、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及办法 1. 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额分配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分配给我院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42名(含人才发展研究院1名)。由于2020年下半年已招收直博生1名,故,本次拟录取博士研究生41名(含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2. 考生总成绩核算方法 总成绩=英语×2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20%+综合能力测评×40% 3. 录取原则 经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在考核结束后,根据学校下拨的招生名额,按1:1.2的比例划定总成绩分数线,确定待录取生源。 根据考生填报导师情况,按经管学院博士招生录取原则结合所填报导师意愿进行录取。 4. 导师招生名额 每位导师本年度限招1-2名学生;对未完整培养一届博士生的导师,本年度限招1名学生。 六、2021年博士生招生信息公示 我院将按照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按时在重庆大学经管学院官网上公示相关信息。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