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艺术学院 时间:2020-09-25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和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使我院本年度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确定2021年推免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成立我院2021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需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1、组长:雒三桂

2、副组长:夏进军

3、成 员: 张承康、陈燕、张楠木

4、纪委:王琦、史沁

5、工作人员:赵灿林、陈莹

研究生办公电话:023-65678215,邮箱:cquartyb@163.com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206    

二、申请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1届优秀本科应届生,拟录取前申请人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综合素质高,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较强专业综合表现能力;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接收推免生计划

我院2021年计划招收推免生28人,其中美术学4人、设计学11人、美术2人、艺术设计9人、音乐2人。实际推免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四、复试安排:

1、报名截止日期:请于926日下午5点前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 )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审核。

2、请在92717:00前以“申请专业+姓名+本科学校”的命名方式加入2021年推免工作QQ群(680537814) ,并将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形成一份PDF文档(其中包括本科成绩单、个人作品集、获奖、发表论文等,PDF文档大小不得超过15M)以“报考专业-姓名-本科学校”命名发送到cquartyb@163.com,逾期未加QQ群或未提供PDF文档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将对学生材料(PDF文档进行审核,按各个专业方向公布最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3、复试时间:1013日、14 

4、复试方式:我院将采用腾讯会议或钉钉系统进行远程复试。

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

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提供复试材料、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请各位考生复试前提前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设备测试工作,以保证复试顺利完成。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收费: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

6、体检:体检可在拟录取后入学前进行;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7、学院不会组织二次复试。

8、学院咨询电话: 023-65678215  陈老师

五、推免生复试拟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综合面试(含专业基础、综合素质能力和英语听力口语)构成,总分100(其中专业基础占60 %,综合素质能力占30%,英语听力口语占10%)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应及时登录“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n/tm)进行确认。

4、我院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及时处理,按照各专业方向复试总成绩排名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通知。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畅通,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名额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协调。

5、拟录取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的最终确认为准。

6、凡是弄虚作假的学生,无论何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六、推荐免试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按照《关于印<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大学校发(2020154号)执行。

2、推免奖学金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145号)执行。

3、其他奖助金

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七、成绩公示及申诉渠道

复试成绩及排名将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如对复试成绩和排名有任何异议请进行实名书面申诉。申述途径: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023-65678215 陈老师;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23-65678206 史老师;邮箱:cquartyb@163.com

八、其它说明

本细则由艺术学院制定,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艺术学院

20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