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电气工程学院 时间:2020-06-05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2020年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2020年学校计划下达电气工程学院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58人(其中,已接收直博生5人);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8人。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与学校的具体要求,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考核与录取工作。

  长: 

副组长:谢开贵 

  员:孟繁琦  杨知方  李辉  周念成  姚陈果  杜雄  张淮清 卢伟国  李显东

 :沈    王中香

    考核按专业成立考核小组,每组由不少于7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考核工作。

四、考核与录取工作

1.考核安排

1)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考核安排在616日。

2)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考核安排在619-20日进行。

注:两类博士研究生的考核具体安排将提前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

2.考核方式

1)以面试考核为主。考核内容包含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主要涉及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以及综合能力。

2)考核分为学生自述及综合问答两个部分。学生自述主要采取PPT汇报形式,包含个人简介、代表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等(时长10分钟以内)。

3)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全程录音录像。

3.录取方案

学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考生申请材料、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成绩等,录取规则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剩余指标的情况,启动相应的调剂工作。

2)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依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 = 英语×25%+专业基础×25% + 专业综合×25% + 综合能力× 25% 

注: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若考试总成绩分数完全相同,则按综合能力分数的高者排前;若综合能力分数也相同,则按专业基础及专业综合的分数之和高者排前。

五、其他说明

1.英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以及最终考试总成绩任一不及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2.考核工作结束后,623日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考核考生的成绩;拟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招办统一公示,并报市招办、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3.由重庆大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4.此次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

5.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考核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111935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0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细则由电气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气工程学院

OO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