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9-03-14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9]12号)的精神,制定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给我院下达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指标数为40名药学专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其中已录取学术型推免生7名),另有退役士兵计划2名。

二、招生原则

1、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复试资格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学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

3、复试名单: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贺耘,凌明

副组长:周余斌

成  员:闫海龙,夏学锋,夏之宁,佟晓永,张敏,冯旭利,夏熠

另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 复试报到:

2019年3月22日(周五)上午9:00-12:00,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药学院201室,资格审查、缴费,填报导师及体检。

 (2) 考生须携带材料:

(1)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及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此类考生还需在2019年3月15日前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到我校研招办(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302室),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参加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准备两份,在所报考学院审查以前,先于2019年3月15日前交至我校研招办(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302室)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查,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报考登记表交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收取复试费:

①复试费150元/人。

②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的考生还须缴纳加试费100元/每人。

(4)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重庆大学本校应届生除外)要求复试期间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

  2019年3月18日至3月27日(每天8:00—12:00)重庆大学A区;

 2019年3月20日至3月22日(每天8:00—12:00)重庆大学虎溪校区。

(5)复试构成及时间安排:

3月23日(周六)上午9:00~10:00;  安排组织考生进行专业笔试。(占比40%)

3月23日(周六)下午14:00开始;英语口语和专业综合面试。(占比60%)

注:面试时须考生自行提供15份个人简历(一页A4纸),并在抽签后,将编号写在个人简历右上角。

(6)笔试内容:基础化学或基础生物化学;同等学力加试见招生目录。

(7)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以及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等。

(8)其他说明: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历任一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6)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四、录取工作

1、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于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结果,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最终录取名单。

2、考生最终考试成绩 = 初试总成绩/5×50% + 复试总成绩×50%;

3、我院根据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确定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学业奖学金等级遵照从高分到低分、且属于非定向的全脱产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分配(专项计划,按国家政策执行)。学业奖学金在新生缴费报到注册后再另行发放。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的全脱产学生均获得同等助学金。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将根据研究生的成绩和综合素质在每年重新评定。

4、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无误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

5、2019年6月发录取通知书。非定向考生必须是人事档案已调到学院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定向考生须在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

五、监督与复议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678452。

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9〕12号)”相关规定执行。此细则由药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470。

 

 

重庆大学药学院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