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9]1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今年光电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我院今年全日制硕士招生名额143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名,支教团专项计划1名),已录取推免硕士研究生27名(含支教团专项计划1名)。非全日制招生名额为10名。 一、复试分数线 2019年报考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与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相同: 工学(学硕):总分≥320,单科≥50(满分100分),单科≥80(满分150分) 工学(专硕):总分≥320,单科≥50(满分100分),单科≥80(满分150分)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初试上线考生,请按照本复试通知准时参加各复试环节。 二、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郭永彩、凌晓明 副组长:刘嘉敏、刘俊 成员:陈刚、余华、黄鸿 秘书: 夏知姿 按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及内容: 1)报到及资格审查:2019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考生需按照要求,携带规定的材料到重庆大学A区主教1201教室报到并确认复试资格; 2019年3月25日晚上7:00---9:00笔试 (教室地点见学院张贴栏,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9年3月26日上午9:0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见学院张贴栏)。 2)笔试及加试内容 a. 大学物理-电磁学部分(必做50分),物理光学/测控电路/固体物理与半导体物理(3选1,50分); b. 对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加试科目为:误差理论与数据处理/激光原理与应用/数字信号处理(3选2),每门加试科目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每门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口语(总分100分)。 2、复试费用 1)复试费150元/人(加试考生须另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2)费用缴纳地点:主教1216(学院财务室),缴纳时间:2019年3月25上午9:00—11:30,未按时缴纳相关考试费用,不得参加复试。 3.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材料: 1)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及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此类考生还需在2019年3月15日前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到我校研招办(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302室),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准备两份,在所报考学院审查以前,先于2019年3月15日前交至我校研招办(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302室)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查,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报考登记表”交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录取 1)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复试权重40%; 3)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面试成绩×60% 4)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同等学力等加试考生任一加试科目低于60分,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进行书面申诉。申诉电话:023-65112744。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3-65112743。 五、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要求考生复试期间进行体检(重庆大学本校应届生除外)。 1. 体检时间及地点: 2019年3月18日至3月27日(每天8:00—12:00)重庆大学A区; 2019年3月20日至3月22日(每天8:00—12:00)重庆大学虎溪校区。 2.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应避免过度劳累、避免高脂饮食及饮酒; (2)体检当天早晨应空腹。领取体检表后,各检查项目无先后顺序,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检查顺序,检查结束后交总检处进行总检审核。 3.体检费用:35元/人 六、其他事宜 1.非全日制学生复试安排参照本细则执行。 未尽事宜,由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光电工程学院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