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9-03-12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9]12号)的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9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社会工作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我院的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不进行二次划线。

二.复试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

1.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 刘炳胜  张邦辉

   副组长:李志  刘淳  刘渝琳

   成员: 张鹏  罗章  彭小兵  蒲艳萍  陈升  陈立泰

   秘书:刘红(学术型硕士023-65102373)  程征明(MSW 023-65106734)

2.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学院专任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1人负责英语口语与听力);复试按照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全面衡量、综合考核、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

三.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下达给我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招生指标80名,其中已录取推免生36人;国家专项计划指标5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3名、退役计划2名);社会工作硕士招生指标22名。

四.复试内容及标准

1.复试由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请各位考生按照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准备,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外语笔试及听力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专业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入学考试最终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计算公式为:最终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五.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资格审查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考生于2019年3月19日上午9:OO一12:00到学院报到、资格审查和交复试费。

2019年3月 21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学术型硕士到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交复试费。

缴费地点:院211财务室。

缴费标准:复试费150元/人(加试考生加收加试费100元/人)。

资格审查地点:学院研究生210办公室(学术型硕士)

              学院206会议室  (社会工作硕士)

2.资格审查材料:详细请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相关要求。

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并空腹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复试期间)。体检费35元/人,请同学们合理安排好体检时间。

3.专业课笔试

     社会工作硕士笔试时间:2019年3月20日上午9:00一12:00

地点:学院202教室

学术型硕士笔试时间:2019年3月21日15:00-18:00

  地点:管理学专业在104教室和106教室

           经济学在学院在304教室

4.综合面试

社会工作硕士考生综合面试时间:2019年3月19日下午13:00开始

学术型硕士面试时间:2019年3月22号9:00开始

     地点:待定

    注:具体分组报到后见通知

5.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

6.请各位考生务必遵循上述流程,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好复试工作。

六.拟录取

(一)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对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

1.严格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与面试任一环节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3)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

(5)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的管理规定

2.体检不合格

七.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复试监督投诉电话65106117、邮箱:ggjw@cqu.edu.cn

八.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9〕12号)”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3月11日